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全部文章 / 正文

张煜枫任文彪:《金史》版本源流考-文獻學與四庫學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 作者 : admin | 分类 : 全部文章 | 浏览: 376次

张煜枫任文彪:《金史》版本源流考-文獻學與四庫學

张煜枫摘要
《金史》在元順帝至正五年初刊於江浙等處行中書省,至明洪武年間又於福建重刊。張元濟所輯百衲本《金史》實際利用了至正初刻本七十九卷(含目錄二卷),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與其跋語不合。傳世至正初刻本可蹤跡者至少有八部,皆殘缺不全。洪武覆刻本基本保存了至正初刻本的原貌,是傳真程度最高的本子,但刻成之後不久,即陸續進行了補版,補版頁的質量有所下降。南監本的底本是有若干補版頁的洪武覆刻本,校正了底本的少量顯誤,同時增加了更多的新誤。北監本以南監本為底本,乾隆四年殿本又以北監本為底本,都校正了底本的少量顯誤,又增加了更多新誤。乾隆後期改譯《金史》,也補充了很多新的考證,對殿本版片進行了挖改,這些成果大部份被道光四年殿本所繼承。道光殿本是訛奪最多,也是考證最精的版本,可謂瑕瑜互不相掩。江蘇書局本只是將道光殿本重新刊刻,今日已無多大版本價值。
作者簡介:
任文彪,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錢幣博物館陳列宣教部助理研究員。
一、前言
我國歷代纂修正史,至宋有十七史之說,明代南京國子監、北京國子監雕印史書時,又加上宋遼金元四史,遂有二十一史。然學界仍重十七史勝於宋遼金元史,如汲古閣刊印正史即限於十七史,王鳴盛也止作《十七史商榷》。對正史版本的講求,亦以十七史為重,究其原因大概有二:一是貴遠賤近,學者既較重十七史,自然也較關注其版本;二是十七史有較多的宋元版本,為世所重,其版本情況也較複雜,而宋遼金元史由於時代較近,則只有元明版之故。
上世紀三十年代,馮家昇先生為校勘《遼史》,曾對其版本進行過較全面的調查研究,詳見於〈遼史初校序〉(馮家昇,1959,頁75-89)。而《金史》則至今尚沒有系統討論其版本源流的文章,此前的相關研究惟張元濟、尾崎康二人成果最著。張氏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輯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時,對各史之善本佳槧孜孜訪求,並歷時多年,詳為校勘,其成果見於各史出版時所附跋文和《校史隨筆》。尾崎康系統研究正史的宋元版本,《金史》部分即主要依據百衲本和幾種藏書目錄(尾崎康,1989,頁580-588)。二人的討論重在至正初刻本和洪武覆刻本,對影響明清士人最深的南監以後各本卻未遑多及,所討論者亦偶有疏失。有鑑於此,筆者擬對《金史》各刊本作一系統性的研究,討論各本的源流及價值。其順序大致以各本時代先後為准,不過由於百衲本影印了現存至正初刻本的絕大部分,在現代學界影響深遠,筆者擬在張元濟、尾崎康二氏的基礎上,將百衲本與至正初刻本一併討論。
二、《金史》百衲本與至正初刻本
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三月,詔修遼、金、宋三史,至次年三月,《遼史》成,十一月,《金史》又成,遂於五年下江浙、江西雕版刷印,「各印造一百部」(脫脫等,1975,頁2899-2901、2905),此即至正初刻本。由於二史刷印部數不多,是以傳世甚稀,其板片大概也在元明之交亡佚,所以明初洪武年間又於福建重刊。在此後很長一段時期內,至正初刻本幾乎無人得見,而學者多以洪武覆刻本當之,所謂「世傳《金史》元刻本,實是明初建本」(北京圖書館,1960,頁54)。時至今日,《遼史》的至正初刻本尚無發現,而《金史》則幸有內閣大庫所藏者傳世,清末民初以來漸有知者,至張元濟輯印百衲本二十四史,將《金史》至正本殘卷加以影印,使其化身千百,始在學界廣為傳佈。

《中華再造善本》影印元至正五年刻本《金史》
百衲本《金史》出版於1931年8月,扉頁題「借北平圖書館藏元至正刊本景印,闕卷以涵芬樓藏元覆本配補」,至於所用至正初刻本的卷數,張氏跋文稱:「其書法圓潤者為元代初刻,凡八十卷(張元濟、張人鳳,2003,頁1038)。」這一數字被中華書局點校本《金史》的出版說明所沿襲(脫脫等,1975,頁7),也成為流傳最廣的關於至正本《金史》存世情況的說法,但很少有人再去追問此說的依據與可靠性。尾崎康在研究《金史》元刊本時,通過比照1933年《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1959年《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和《涵芬樓燼餘書錄》的著錄,並結合百衲本中各卷的收藏印章,始指出百衲本實際影印至正初刻本七十七卷,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張氏之說不確(尾崎康,1989,頁580-582)。尾崎康的判斷是正確的,但他對於如下兩個問題卻沒能做出解釋:一是張氏跋文為何會出現「八十卷」的表述,二是為何百衲本的實際情況會與之不符。這兩點牽涉到影印百衲本時底本選擇的問題,包含若干複雜細節,必須進一步探討方能明其究竟。下面筆者即嘗試解答這兩個疑問。
張氏所用至正初刻本《金史》借自北平圖書館,其前身是清學部圖書館、京師圖書館。在百衲本《金史》出版之前,有兩部館藏善本目錄流傳於世,一是繆荃孫編《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以下簡稱「繆目」),刊於1912年《古學彙刊》中,一是1916年出版的夏曾佑編《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以下簡稱「夏目」)。張氏輯印百衲本時,對北平圖書館善本的瞭解當主要依據後者。夏目的前兩部《金史》都是至正初刻本,其著錄為: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 清內閣書
元刊本。存目錄上,志十六·七、二十一之二十六、三十三·四、三十六之三十八,傳四十一、四十九。十三冊。
又一部 清內閣書
元刊本,蝶裝,有「敬德堂圖書記」、「子子孫孫永寶用」兩印。存目錄上下,紀三、五,志五之十、十四之二十七、二十九之三十四、三十六之三十九,表一之三,傳三之五、十、十三之十八、二十之二十二、二十五之二十八、三十一之四十一、四十六、四十八之五十二、五十九之六十二、六十六·七、七十、七十二·三。六十冊。(夏曾佑,1916,頁13a)
這兩部《金史》都是清內閣大庫舊物,第一部共十六卷,然各卷均見於第二部中,是一重本;而第二部共八十卷(內含目錄二卷),正與張氏跋文所言之數相合。此部《金史》,張氏早在1925年就已借到,他在本年六月二十七日致瞿啟甲信中說:「弟現擬輯印舊板《廿四史》,京師圖書館所有宋元刊本均已照來。《史記》、《兩漢》、《晉書》、《南齊》、《新五代》均已選定宋板;《南、北史》、《隋書》、《宋、遼、金史》則用元本,均已借得(張元濟,2007,頁521)。」其中元本《金史》即是至正初刻本無疑。
既然夏目著錄至正本《金史》共八十卷,張氏也悉數借得,那麼百衲本的實際情況又為何並非如此呢?這一問題較為複雜,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夏目著錄有誤。按夏目在八十卷本《金史》後有一行注文云:「按繆目有傳六十三(夏曾佑,1916,頁13b)。」所謂繆目就是繆荃孫所編《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與夏目相較,繆目所載《金史》確實多出一卷,但並非傳六十三,而是傳五十三,也即卷一一五(繆荃孫,1912,頁25a)。考慮到1933年《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中也較夏目多卷一一五,則此卷未嘗丟失,推測編訂夏目時誤以為缺少此卷,而排印時又誤「五」為「六」。也就是說,當時京師圖書館實有至正本《金史》八十一卷。
然而,這八十一卷並沒有被百衲本全部採用,其中卷一一三至一一五(即傳五十一至五十三)三卷,百衲本用的是洪武覆刻本。筆者在中國國家圖書館查看至正本《金史》膠捲時,發現這三卷頗有汙損,並且多處有缺字情況,這大概是張氏未予採用的原因。
此外,雖然張氏未曾言明,但百衲本《金史》所用至正初刻本的來源並不限於北平圖書館所藏。尾崎康已指出,百衲本卷三二也是至正本,但北平圖書館所藏卻沒有這一卷,惟張氏《涵芬樓燼餘書錄》著錄了一部至正刊殘本,包括卷三一、三二、七六、七七共四卷,即為百衲本所據。其說甚是,但張氏如何獲得此本,以及百衲本為何不採用同為北平圖書館本所缺的卷三一,他卻沒能說明其間的因由。這關係到至正本《金史》流傳與張氏選擇影印底本的問題,需要深入討論。
《燼餘書錄》載此本《金史》謂:
四卷,元刊本,四冊,晉府舊藏。刊版比前書為佳,當是第一刻本。存志十二、十三,列傳十四、十五。藏印:「晉府圖書之印」。(張元濟、張人鳳,2003,頁463-464)
按此本後歸於北京圖書館,1959年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已著錄。經筆者調查,此本除張元濟、涵芬樓、北京圖書館諸印章外,卷三一首頁有「晉府書畫之印」,《燼餘書錄》所謂「晉府圖書之印」者蓋偶誤;卷三二、七七兩卷末尾還有同屬晉府的「敬德堂圖書印」和「子子孫孫永寶用」兩印。因知此本原是晉府藏書,大概也出自內閣大庫,而於清末流出。另外,這四卷末尾均有一方小印,文曰「金菌子」。百衲本卷三二末尾的藏印與此本完全相合,知其所據確為此本。
此本《金史》得自何處,《燼餘書錄》中沒有交代。按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宋蜀刻大字本《蘇文忠公文集》殘四十卷,也有「金菌子」印,其書原為李盛鐸舊藏,有「木齋祕玩」、「木犀軒藏書」、「麐嘉館印」、「木齋藏書」等印(楊忠,1993,頁215),可知「金菌子」當為李氏藏印之一。李氏於1924年得到羅振玉轉讓的內閣大庫資料,這四卷《金史》當在其中。至於涵芬樓得到此本的經過,可從張氏書信中窺知。就在1931年百衲本《金史》出版前三個月,張氏在5月7日致傅增湘的信中有云:
李木老之《晉書》未知何時可以取到?乞寄贈預約券時便中催問。《金史》卷三十二凡十二頁,未知索價幾何?曾問過否?(張元濟,2007,頁384)
可知張氏正在此時前後得見至正本卷三二,旋即印入百衲本中。五月十六日,傅氏致張氏函中又說:「元刊《金史》又見三冊,今以奉寄,似可補照(張元濟,2007,頁384。」這三冊當即卷三一、七六、七七,合之卷三二正好四冊四卷,與《燼餘書錄》相合。此本初時離析為二,可能是散落在內閣大庫資料中,故李氏在整理時未同時發現。這三卷中,卷七六、七七兩卷已有北平圖書館藏本,故不需採用。至於張氏為何不用卷三一,則可能是由於其保存狀況不佳,筆者調查時發現此卷有些地方存在墨蹟拖曳的現象,並且闕第十四頁。
綜上,百衲本所用至正初刻本《金史》共七十九卷(含目錄二卷),其中實用北平圖書館藏本七十八卷,涵芬樓新得之本一卷。張氏所稱用北平圖書館八十卷者,蓋初時預定之數,後來的更改抽換情況,未能詳細描述。又張氏跋文中稱「初刻凡八十卷」、「覆本凡五十五卷」,覆刻本的卷數當是用《金史》正文一百三十五卷減去八十卷所得,但如此則未注意計算目錄,實際上百衲本《金史》用至正初刻本七十九卷,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
三、傳世至正初刻本之源流
《金史》於元順帝至正五年在杭州刊刻,由於只刷印了一百部,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無人知曉,直到清末內閣大庫藏書被發現,才重見於世。初刻本四周雙邊,每半頁十行,行二十二字,版式與大德間九路儒學刊十史相同。據筆者所知,傳世至正本《金史》至少有八部,其中多者數十卷,少者僅二三卷(見附錄A),而源流可考者都出自內閣大庫。一個世紀以來,其聚合離散,紛紜不定,有些或不易蹤跡,學者亦未能充分利用,下面即試為考述各本的保存現狀及其源流。
(一)中國圖五十四卷(甲本)及中國圖四十三卷本(乙本)
傳世之至正初刻本,以中國國家圖書館收藏最多,其卷數最多者有兩本,甲本存五十四卷,乙本存四十三卷。此二本均直接繼承自內閣大庫,而且曾被放在一起進行調整配補,故此處一併討論。
關於內閣大庫的藏書,中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清內閣舊藏書目》(以下簡稱《內閣舊目》)反映了較早期的情況。此目為京師圖書館1918年抄本,序云:「今館中所藏內閣之書,均前清季年由學部發來。……至《清內閣書目》,館中人均未嘗見也。茲由趙次原先生由部中攜來,……繕錄一通,庋藏書庫,……尚得略見秘閣藏書之名(作者未詳,2008b,頁529)。」由此知其由教育部所藏本抄錄。從其內容來看,尚在繆目之前,當是清末學部派人檢核內閣大庫藏書時所編。此目著錄了兩部至正初刻本《金史》,一部存四十本五十四卷,分別為:
目錄全,本紀卷三,志卷五、卷六、卷八、十六·七、二十至二十七、三十、三十一、三十三·四、三十六至三十八,傳卷十、十三·四、十七·八、二十至二十二、三十一至三十五、三十九至四十一、四十六、四十八·九、五十一至五十三、五十九至六十二、六十六·七、七十、七十二·三。
另一部存三十三本四十三卷,分別為:
一至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二至三十四、三十六至三十九,傳卷三至五、十五·六、二十五至二十八、三十六至三十八、四十一、四十九至五十。(作者未詳,2008b,頁742)
編目者稱此二部為「明初杭州刻本」,顯然有誤。《金史》至正間刻於杭州,洪武間刻於福建,不存在明初杭州刻本,將其與後來的學部圖書館、北平圖書館等書目比較,可知其實為至正初刻本。五十四卷本與四十三卷本是這兩部《金史》在內閣大庫中較原始的保存狀態。
內閣大庫的藏書於宣統間撥歸學部圖書館,繆荃孫為之整理編目,其成果即是1912年刊佈的《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通過這次整理,兩部《金史》的保存狀態發生了變化,其中不相重複的卷次被配補為一部,共得六十冊八十一卷,剩餘者為重本,共十三冊十六卷。正式刊行的繆目中僅著錄了八十一卷本,未著錄重本,但在繆氏稿本《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中則二者均有(繆荃孫,2008,頁76-77)。其分冊分卷都與1916年的夏目相同。百衲本所採用者即為配補所成的八十一卷本。
到了1933年趙萬里編制《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以下簡稱「趙目」)時,這兩部《金史》又被重新調整分配,一部五十四卷,即甲本,一部四十三卷,即乙本(趙萬里,1933,頁10b-11a),分卷情況與《內閣舊目》相同。其保存狀態由此固定下來,此後沒有改變過。但趙目僅著錄了卷數,沒有冊數,據1987年的《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甲本被編為065號,共四十冊,乙本被編為064號,共三十三冊(北京圖書館,1987,頁255),可知其分冊分卷均恢復到內閣大庫時的舊貌。然而趙氏做出這樣的調整並非是根據《內閣舊目》,據北平圖書館1934年刊佈的〈本館新舊善本書目異同表〉稱:「此二部書皮一為黃綾,一為藍綾,雜配二部,新刻書目按黃皮、藍皮仍分二部,即一存四十三卷、一存五十四卷之二部(國立北平圖書館,1934,頁105)。」句中「此二部」是就1916年夏目的著錄而言,而「新刻書目」即為趙目。由此可知,趙氏是按照書皮顏色的不同進行調整的。不過這兩部《金史》並非只有書皮的區別,甲本今已為中華再造善本影印,乙本也有一部分印入百衲本。對照之後便可發現,甲本有「晉府書畫之印」、「敬德堂圖書印」和「子子孫孫永寶用」三方晉府藏印,而乙本則只有「京師圖書館收藏之印」。因知前者是晉府舊藏本,而後者不是,二者本來就各不相干。從保存古籍原貌的角度來說,趙氏的調整無疑是十分正確的。
(二)中國圖七卷本(丙本)
除甲乙兩本之外,趙目中還列有兩部至正本《金史》,一部存七卷,即丙本,分別為「紀一、三、十二,列傳十至十三」;另一部則只有一卷,著錄為「紀二十六」(趙萬里,1933,頁11a)。此二部不見於1916年夏目中,可知是後來入藏的。但《金史》本紀只有十九卷,這裡的一卷本豈能是「紀二十六」?此本在1987年《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中著錄為0803號,經筆者調查發現,實際上並非《金史》,而是至正刊《宋史》殘頁,存《宋史》卷二六第二至十頁和卷六〇第四頁,趙目著錄有誤(任文彪,2015,頁16-18)。此姑置不論,更加令人奇怪的是,1987年的書目中沒有著錄丙本。在丙本所存七卷中,卷一、一二、七三至七四(即紀一、十二,列傳十一至十二)四卷的至正本據今所知僅見於此,是傳世孤本,其意義不言而喻,需盡可能考察其蹤跡。
在20世紀三十年代,由於日本的侵略,北平圖書館善本曾南遷上海,後來一部分運往美國,今保存在臺灣,另一部分得以回遷北平。在1943年《國立北京圖書館由滬運回中文書籍金石拓本輿圖分類清冊》中,可以見到四部《金史》,前兩部為元刻本,均一冊,第三部為明初刻本十冊,第四部為明內府抄本四十八冊(作者未詳,2008a,頁611)。對照1987年《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可以發現,明初刻本十冊被編為0804號,內府抄本四十八冊則被編為0805號(北京圖書館,1987,頁256)。可以想像,這四部《金史》的編號是按照順序排列的,如此一來,前兩部一冊本就應該被編為0802號和0803號。0803號即趙目中的一卷本,已見上文。又通過中國國家圖書館網站檢索得知,0802號《金史》一冊,的確是至正初刻本,筆者懷疑這可能就是趙目著錄的丙本,而為《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漏記。不過還有一個疑問,以其他至正本的卷冊數例之,一冊中應該不能容納七卷,這有兩個可能,或許這一冊裝訂較巨,也或許這並不是完整的七卷,而只是一些殘頁。其詳情究竟如何,由於無法看到原書或膠捲,尚不得而知。
此外,民國時佚名所編《宋元書式》中有《金史》書影,為卷七四第一頁,四周雙邊,右上角有「晉府書畫之印」朱文方印,版心刻工似為「胡進之」(作者未詳,2003,頁419-420),確為至正刊本。而丙本恰有卷七四,或許即為《宋元書式》所據者。
(三)中國圖四卷本(丁本)
以上三部至正初刻本《金史》,是傳世各本中卷數最多的。除此之外,涵芬樓得自李盛鐸,又於1953年捐贈國家的四卷本,今亦存於中國國家圖書館。其中卷三一、三二兩卷為海內孤本。關於其流傳情況已見前文,此處不贅。
(四)中國圖一冊本(戊本)
此本亦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編號為17935,由於殘破之故未拍攝膠捲,故筆者亦未能查看,其詳細卷次不得而知,僅知為一冊。
(五)北大藏本(己本)
中國國家圖書館是今日收藏至正本《金史》最多的地方,其外則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有一部,可惜只是一些零頁。此本在1986年已攝製膠捲,但1999年的《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古籍善本書目》卻沒有著錄(北京大學圖書館,1999),不知何故。經筆者調查,此本《金史》存一冊,共三卷,但均不全,分別是卷二九的第六至八、十一至十二頁,卷三〇的第三至十、十三至十四、十六至十九頁,卷六七的第一頁。有「晉府書畫之印」、「敬德堂圖書印」、「子子孫孫永寶用」三方藏印,也是晉府舊藏。其中卷三〇為海內孤本。
(六)嘉德拍賣本(庚本)
在清末內閣大庫資料流出之後,其中的至正本《金史》大多歸於公藏單位,但有一冊卻出現在了二十世紀末的文物市場上。1997年4月19日,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了一部至正刊《金史》殘本,一冊,蝴蝶裝,有晉府藏印。嘉德公司網站公佈的圖片為卷六〇第一頁和卷七三末頁,其他還有哪些卷頁則不能詳知。其中卷六〇又見於乙本,卷七三又見於丙本。此本拍賣時限定境內博物館、圖書館、國有企業單位購買,不知最終歸於哪家單位(姜尋,2001,頁292;嘉德公司網址
(七)神田喜一郎藏本(辛本)
至正初刻本《金史》流於海外者惟日本有一部。據尾崎康介紹,神田喜一郎氏鬯盦文庫有一冊至正本《金史》,存卷五七、五八兩卷,現藏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為晉府舊藏(尾崎康,1993,頁238-239)。這兩卷又分別見於甲、乙二本,百衲本均已影印。
四、洪武覆刻本與南監本
至正本《金史》刊成之後不久,即有元明易代之事,其板片蓋毀於戰火,於是洪武中又在福建覆刻。其事見於《明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二月甲戌:「福建布政使司進《南唐書》、《金史》、蘇轍《古史》。初,上命禮部遣使購天下遺書,令書坊刊行,至是,三書先成,進之(官修,1962,卷206,頁3075)。」可見覆刻《金史》由福建書坊進行,然實是應朝廷之命。此本左右雙邊,少量四周雙邊,每半頁十行,行二十二字,行款與至正初刻本相同。
由於至正初刻本只刷印了一百部,故後世流傳絕少,而洪武覆刻本則間有傳本,在內閣大庫所藏至正本未出之前,學者和藏書家多以洪武本當之。如天祿琳琅所藏《金史》,號稱「初成時杭州所刊官本」(彭元瑞等,2007,卷9,頁589-590),此本後來流散,今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一冊(索書號18622),經筆者查驗,實為洪武覆刻本。又如鐵琴銅劍樓所藏號為「元至正間杭州路刊本」者(瞿鏞,2000,卷8,頁219),後歸中國國家圖書館(索書號3391),也是洪武覆刻本。張元濟輯印百衲本時,雖已能分別初刻與覆刻,卻認為覆刻之時仍在元代。直到1933年趙萬里所撰《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始明確將覆刻本著錄為明初刻本。
此後,王重民《中國善本書提要》雖未著錄《金史》,但所載北京圖書館藏明初刻本《遼史》條云:
按此本刻工與明初翻刻《南北史》同,故知為明初刻本。百衲本《二十四史》所印《遼史》,除有一二補版不同外,實即此刻本。張菊生先生跋云:「遼金二史,同時鐫刻,然以此刊本與北京圖書館所藏初刻《金史》相較,字體絕異,刻工姓名,亦無一相合,而與涵芬樓所補之五十五卷較,則字體相類,刻工姓名同者亦有四十六人,是此絕非初刻無疑。然遍觀海內外所存《遼史》只有此本,是否別有初刻,殊難言也。」則此本非元刻,菊生先生似已知之,奈仍題元刻,非也。(王重民,1983,頁85)
王氏由刻工推斷此本《遼史》為明初所刻,而覆刻本《金史》與此刻工姓名同者有四十六人,也可推知《金史》覆刻當在明初。再後來,尾崎康在長澤規矩也、阿部隆一的基礎上對《金史》等書的刻工做了更詳盡的分析,他在《正史宋元版の研究》中將《金史》與明初版《南史》、《北史》、《遼史》、《古史》、《古今紀要》、《慈溪黃氏日抄分類》、《唐文粹》八種書的刻工對比排列,各書之間共同的刻工一目了然(尾崎康,1989,頁146-154)。
經過幾代學者的研究,《金史》於洪武年間在福建覆刻可說毫無疑問,但若干後出的書目卻仍將覆刻本認為元刊。如趙目著錄了一部五十六卷的明初刻本,此本後來遷至臺灣,在臺灣的書目中卻又著錄為元刊本(國立中央圖書館,1967,頁130;國立中央圖書館特藏組,1969,頁24)。又如北京大學圖書館也藏有兩部覆刻本,尾崎康曾於1991年作過調查,明確指出是洪武覆刻(尾崎康、陳捷,1993b,頁350-351),但到了1999年的《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古籍善本書目》中,卻仍然作為元刊本著錄(北京大學圖書館,1999,頁66)。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由於此次覆刻是應政府之命,故而工作比較用心,質量也比較高。筆者將不同版本《金史》的卷五《海陵紀》、卷六五《始祖以下諸子傳》兩卷分別與至正初刻本對校,制為《〈金史〉卷五、卷六五諸本異文表》(見附錄B),以確定各本之間的差異,評判各本的價值。從表中可以看到,洪武覆刻本與至正初刻本相似度極高,兩卷僅出現一條異文,即第78條,洪武本誤「忠良」為「忽良」。「忠」與「忽」字形相近,可以說這是極少數的例外。而且,除了刻工和版式不同,洪武本的字體筆劃也與至正本十分相似,是後世諸本中傳真程度最高的本子。
福建覆刻《金史》完成之後,其板片似乎不久即有損壞,筆者所見各部洪武覆刻本《金史》,大都有多少不一的補版頁,涵芬樓本雖然沒有補版,卻已有一些闕頁。這些補版應該是陸陸續續進行,而非同時所為,但都是闊黑口,不記刻工姓名,所以很難確定其具體年代。張元濟《校史隨筆》論《金史》諸本曰:「其三,字體板滯,版心上下有闊黑口。余定為再覆本。」所謂再覆本,實際上就是洪武覆刻本的補版頁,本身並不能構成一個獨立的版本。百衲本《金史》所用五十八卷洪武覆刻本夾雜了八頁補版,其中卷一六第二頁是補完涵芬樓本的闕頁,但其他七頁,涵芬樓本並不闕,不知何以要用補版。
在鐵琴銅劍樓本《金史》卷五、卷六五兩卷中,共有二十頁補版(卷五第一至八、十三至二十二頁,卷六五第十三、十四頁)。從附錄B中可以看到,補版頁與至正初刻本相比,共出現了九條異文。其中第7與25兩條是缺字情況暫且不論,其他七處都是錯字。第6、11、15、38、51五條,「卞」誤為「十」、「太」誤為「大」、「己」誤為「乙」、「官」誤為「宮」、「二」誤為「一」,均屬形近之誤;而第18、124二條,「爲」誤為「自」、「化」誤為「武」,則字形差異較大。僅二十頁補版中就已出現如此多的異文,可見其質量較洪武覆刻本有所下降。
在洪武覆刻本之後,《金史》的第三個刊本是刻於嘉靖八年(1529)的南京國子監本,此本卷一首頁題「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臣張邦奇、司業臣江汝璧奉旨校刊」,版心上方鐫「嘉靖八年刊」。左右雙邊,每半頁十行,行二十二字,行款與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相同。不過至正本每遇「大元」字樣均提行,洪武本按原樣覆刻,而南監本則不再提行;此外,至正本、洪武本偶有一行擠刻二十三字者,南監本均改歸一律。據《南雍志》載,此次刻印二十一史,南京國子監原無《金史》板片,是用從蘇州購得的一部善本進行翻刻(黃佐,1931,卷18,頁1b)。福建所刊覆刻本的板片大概在此前已經損壞無遺,否則應該像廣東刊《宋史》那樣進入南監。這部購自蘇州的《金史》是至正初刻本還是洪武覆刻本,《南雍志》沒有說明,尾崎康曾推測是至正本,也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尾崎康,1995,頁595;尾崎康、陳捷,1993a,頁80-81)。今從附錄B所列南監本與此前各本的異文來看,其底本不可能是至正初刻本。

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藏明嘉靖八年南京國子監刻本《金史》
在卷五、卷六五兩卷中,南監本與至正初刻本相比,共有三十二條異文,其差異度驟然增大。其中有少數異文已見於洪武本的補版頁,即第15、18、51、124四條;此外,第7條補版頁闕「宋」字,南監本不闕,而誤為「本」字。從這個角度來看,南監本的底本應該是有若干補版頁的洪武覆刻本,但其補版情況當與鐵琴銅劍樓本不同。更詳細的情況雖然不能確定,但似乎可以說,南監本的異文大部份是雕刊時新出現的,而非源自其底本。
這些異文並非全錯,其中有兩處是至正本與洪武本顯誤,而為南監本校正者。一是第79條,卷六五卷前目錄原作麻頗「子謾都」,但正文中則作「謾都本」,南監本據補「本」字;二是第103條,《斡賽傳》中「遣納粮涅孛堇」一句,至正本、洪武本同,然此孛堇之名在本傳中屢見,均作「納根涅」,故南監本改「粮」為「根」,兩處改動都很正確。此外,洪武本與至正本的唯一一處差異,第78條誤「忠良」為「忽良」,南監本也已校正。南監本還做了一些統一譯名的工作,如第81條完顏昂之本名,卷前目錄原作「吳都補」,正文則作「吾都補」,用字不同,南監本則均作「吾都補」;又如第91、92兩條,《烏古出傳》中此兩處原作「烏骨出」,南監本統一為「烏古出」。這三條的校正也具有一定價值。
綜合來看,南監本校正了底本的一些訛誤,值得肯定,但所校正者多是顯誤,根據上下文很容易判斷。而其校正又很不徹底,如卷六五目錄中的「謾都本」、「吾都補」,南監本既已校正,但書前目錄中則仍作「謾都」、「吳都補」;再如同是人名之誤,卷五《海陵紀》正隆四年十二月乙亥祁宰諫伐宋條,至正本、洪武本均誤「祁」為「祈」,南監本亦未改正,其實「祁宰」之名又見於本卷末的贊中,並不難校出。而且,除以上所舉數條外,南監本出現的三十二條異文大部分都是新增的錯誤,其中有形近而誤者,如第14條「右」誤為「左」;有音近而誤者,如第9條「玉」誤為「裕」;也有形、音俱不相近,不知其何故而誤者,如第16條「妖」誤為「災」之類。其新增的錯誤遠遠多於其校正的成果,所以,南監本並不是一個理想的本子。但南監本從嘉靖八年刊刻以來,一直到清代嘉慶十年(1805)毀於火災,其間不斷修補刷印,在明清士人中產生的影響是其他版本不可比擬的。而且,後來的北監本、武英殿本都淵源於此,可以說在百衲本之前,南監本是影響最為深遠的《金史》版本。
五、南監本之後的幾種主要刊本
在南監本之後,《金史》刊本主要有萬曆北監本、清代乾隆殿本、道光殿本和江蘇書局本四種。這四種版本的源流繼承關係比較清楚,後一本即以前一本為底本,而北監本則以南監本為底本,以下主要討論各本之間的變化及其價值。
北京國子監本刻於萬曆三十三至三十四年(1605-1606),各卷首題「皇明奉直大夫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署國子監事臣李勝芳奉敕重校刊」,版心上方題「萬曆三十四年刊」,偶有題「萬曆三十三年刊」者,左右雙邊,行款與此前各本不同,改為每半頁十行,行二十一字。北監本的底本為南監本,歷來已有定說,此不需多論。
從附錄B來看,北監本與至正初刻本相比,卷五與卷六五兩卷的異文數上升為四十八條,其中三十條與南監本相同,其他十八條為新增。前文已提到,南監本與至正初刻本相比共有三十二條異文,這些異文幾乎全部被北監本繼承,只有第49、110兩條例外。第49條「初鑄銅錢」,南監本誤「鑄」為「禱」;第110條「來報曰」之「曰」字,南監本無中間一橫,遂誤為「口」字。這兩條都是十分明顯的訛字,北監本已校正,然其他三十條則一仍其舊。新增的十八條異文全部是增添新誤,其中固然有因形近或音近致誤者,如第12條誤「魏王斡帶」之「斡」為「幹」、第98條誤「蠻覩」之「蠻」為「麻」等。但還有一些似乎是校刊者臆改的,如第40條,海陵於太后前自言「某不孝,久失溫清」句,北監本改「某」為海陵之名「亮」,又如第42條改「木氷」為「薦氷」,均不似手民誤植。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卷五共出現八次僕散師恭之名,除了首尾兩條(第30、65條),其他六條(第33、36、37、43、44、62條)全部誤「師恭」為「思恭」,令人不解。此外,由於南監本卷六五《宗永傳》最後一字恰至行末,北監本既改變行款,卻誤將其下《斡者傳》之文連於《宗永傳》後,而未提行,也是新增一誤。
清代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重刊歷代正史,至十一年十二月完竣進呈。《金史》用北監本為底本,仍為十行二十一字,版心上方題「乾隆四年校刊」。從附錄B可以看出,兩卷之中,乾隆殿本與至正初刻本的異文共五十一條,較北監本略有上升,其中絕大部分是繼承自北監本。北監本的四十八條異文中,乾隆殿本繼承了四十四條,只有四條例外,即第56、77、80、87條。這四條都是改正了北監本明顯的訛字,「見田間穫者」句,北監本誤「穫」為「獲」;「小底婁室」句,北監本誤「婁」為「妻」;完顏璋之名,北監本誤為「瑾」;「畏烏春彊」句,南、北監本誤「彊」為「疆」,乾隆殿本均已校正。此外,卷六五《斡者傳》已經提行,改正了北監本的錯誤。但北監本還有一些很明顯的錯字,乾隆殿本卻未能改正,如第12條「魏王斡帶」之「斡」仍誤為「幹」等。而且,乾隆殿本又新增了七條訛誤,都是由於字形相近、校刊粗疏所致,如第8條誤「太尉」為「大尉」、第24條誤「不术魯阿海」之「术」為「木」等。可以說乾隆殿本只是將北監本重刻一遍,所做的校勘工作十分有限,不足以言善本。
武英殿本刻成之後不久,清高宗於乾隆十二年七月下令改譯《金國語解》,乾隆中後期又決定將遼金元三史中的少數民族語彙加以改譯,其工作斷斷續續,持續時間甚長。至道光四年(1824),武英殿重新刊刻《金史》时,其中的民族語彙都已改譯完畢。道光殿本仍為十行二十一字,版心上方鐫「道光四年校刊」,實際刊成時間當在道光七年之前(張學謙,2014,頁91-122)。此本除改譯之外,還做了很多校勘工作,繼承了乾隆殿本、《四庫全書》本《金史》的校勘成果,在每卷後附有考證。其改譯語彙之事今不討論,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乾隆殿本中很多涉及民族語彙的訛字,這次刊刻時大多已被校正,如附錄B中第67條徒單合喜之名,南、北監本、乾隆殿本均誤為「合嘉」,道光殿本改譯為「喀齊喀」,卷末考證云:「按『喀齊喀』原文作『合喜』,此處又訛『合嘉』,考本傳係一人,今併改。」還有一些條目雖未寫成考證,但從其譯名來看,也是校正訛字後改譯的,如第12條「魏王斡帶」,北監本、乾隆殿本均誤「斡」為「幹」,道光殿本改譯為「威泰」,可知已先校正為「斡」字。與此相反,有的條目改譯之後沒有考證,但從譯名可知其未曾校正,如第97條「昃勃極烈」,乾隆殿本誤「昃」為「吳」,道光殿本遂改譯為「溫貝勒」,可知其沒有發現乾隆殿本之誤。
如果將牽涉到語彙改譯的條目排除不計,則卷五與卷六五兩卷中,道光殿本與至正初刻本的異文數共有九十二條,為歷來刊本之最。其中繼承自乾隆殿本者二十六條,新增者六十六條。與乾隆殿本相較,除繼承異文外,也校正了十條錯誤的異文,使其恢復到至正初刻本的原貌,有些改動并不容易,如第23條改「乣里罕妻」之「罕」為「等」,糾正了自南監本以來的訛字;第123條改「泰州」為「秦州」,糾正了北監本以來的訛字,均附有十分精當的考證。
在新增的六十六條異文中,有兩條校正了至正初刻本的訛文,即第54條改「祈宰」為「祁宰」,第127條改「都部」為「諸部」;還有一條可兩通者,即第32條改「杯校」為「杯珓」。其他則都是不同性質的訛誤,其中奪文情況尤其顯著,達到了三十九條,約占總數的五分之三。有些奪文是比較嚴重的,如第85條竟然奪去「皆天會十五年追贈」完整的一句。訛文也很多,達到了十九條,有些是無心之失,如第61條訛「忠」為「志」,有些卻是校勘者有心校改的。前文言及,在卷五出現了八處僕散師恭之名,北監本有六處訛為「思恭」,乾隆殿本因襲未改,道光殿本卻將剩餘的兩處也改成了「思恭」,其卷末考證云:「『思恭』原本訛『師恭』,今據本傳改。」但《金史》卷一三二《僕散師恭傳》明明作「師恭」,其考證完全錯誤。又如第96條,道光殿本改劾孫封爵「沂國公」為「鄭國公」,其考證云:「原本作『沂國』,按史例凡書官書爵皆從其最後之稱,今併《宗室表》畫一改『鄭』。」所言雖振振有詞,但如此徑改史文卻讓人不敢苟同。更多更嚴重的訛文是那些沒有任何說明的,如第1條改「第二子」為「次子」,第66條改「由海道徑趨臨安」為「浮海趨臨安」,第76條改「進階賞賚有差」為「行賞有差」,第119條改「墮溝壑者甚眾」為「狼藉墮溝壑」,改動幅度之大令人咋舌。另外還有衍文五條。
道光殿本的異文如此之多,尤其是訛奪情況如此嚴重,責任其實主要不在道光四年的校勘者,而是另有原因。按乾隆後期改譯《金史》之時,在乾隆四十七年前後開始對武英殿的《金史》板片進行挖改(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1997,頁1519-1520),其具體完成時間尚不能確定,可稱之為乾隆殿本之挖改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一部(索書號73274)。由於改譯後的詞彙與改譯前可能字數不一致,挖改者又不欲在一行之中擠刻,遂不得不改動史文。如表中第1條改「第二子」為「次子」,實由於上文海陵之名「迪古乃」三字改譯為「都古嚕訥」四字,為求一行之中字數不變,故於此處省出一字。第66條則由於前文徒單貞、徒單永年之「徒單」均改譯為「圖克坦」,為省出二字空間,遂改「由海道徑」四字為「浮海」二字。其他還有很多條目均與此類似。另外,此部乾隆殿本《金史》每卷後所附考證也與道光殿本所附者十分接近,可見道光殿本的校勘成果與訛誤大多其來有自,並非都是道光四年校勘者之責。
值得一提的是,道光殿本還利用《永樂大典》本補充了自南監本以來的一些闕文。如卷七六《太宗諸子傳》,自南監本以來即闕一頁,而道光殿本據《永樂大典》為之補完。又如卷六六《摑保傳》末「問之,以他肉對。昭祖心知之,遂中夜啟行」一句,最早的至正初刻本與洪武覆刻本均完好無缺,鐵琴銅劍樓本此頁為補版,則闕「他肉對昭祖心」六字,南監本亦然,並注「缺」字,北監本、乾隆殿本均注「闕五字」,道光殿本則據《永樂大典》補齊。不過,今查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金史》已經補上了這兩處闕文,雖然沒有說明,但道光殿本可能是繼承了《四庫全書》本的成果。
綜合來說,道光殿本是自南監本以來考證成果最多的一個版本,有些考證條目很有價值,校正了南監本以來沿襲甚久的錯誤,甚至能校正至正初刻本的錯誤。傅樂煥先生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點校《金史》時,曾謂道光殿本「於金人譯名全加篡改,對文字亦有擅改處,惟於干支的訂定,間有可採處」,傅先生當時尚在進行本紀的校勘,故認識到了道光殿本訂定干支的成果(傅樂煥,2011,頁81-83、80)。若綜合來看,這一評價似嫌稍低,因為在志、表、傳部份,道光殿本也有不少有價值的考證,今試舉二例。卷二三《五行志》云「熙宗天會十三年五月,甘露降於盧州熊岳縣」,道光殿本據《熙宗紀》指出「五月」當作「四月」;又卷二四《地理志上》中都路薊州條謂「遼置上武軍」,道光殿本據《遼史》指出「上」當作「尚」。點校本《金史》於二處皆未改正,也未出校,於此可以看出道光殿本的考證絕不只是訂定干支而已。但不容否認的是,道光殿本的訛奪情況也最為嚴重,這大部分是由於乾隆後期改譯少數民族語彙所致。若要客觀評價其版本價值,必須將這兩點分開來看。
江蘇書局本《金史》刻於同治十三年(1874),是翻刻道光殿本,只是按汲古閣十七史之行款改為十二行二十五字而已。 其內容則幾乎沒有任何改變,就卷五、卷六五兩卷來說,與道光殿本完全相同,沒有一條異文,惟道光殿本卷六五《鄆王昂傳》最後一字恰至行末,局本在刊刻時不察,誤將其下《鄭家傳》之文連於《鄆王昂傳》後,未另起行,是為一失。如此高的相似度,固然反映了局本《金史》刊刻嚴謹,但也反映出其無所發明,在當時雖然大受歡迎,但今日可說並無太多價值。
六、結論
《金史》南監本之後的四個主要刊本中,北監本、乾隆殿本(乾隆中後期挖改之前)和江蘇書局本都沒有太多考證校勘成果,只偶爾能校正底本的幾條顯誤,同時增加了更多新的錯誤。乾隆中後期對武英殿本進行了為數甚多的挖改,除了改譯民族語彙外,也做了一些很有價值的考證,這些工作的影響集中體現在道光殿本中,使道光殿本成為考證最精,異文也最多的版本,雖然訛文奪字甚多,卻也有極具價值的考證,可謂瑕瑜互不相掩。可惜的是,各本在校刊時似乎都未利用過至正初刻本和洪武覆刻本,只有道光殿本利用了《永樂大典》本(可能是繼承了《四庫全書》本的成果)。其實至正初刻本藏在內閣大庫,而天祿琳琅即有洪武覆刻本,校書諸臣未能利用,令人惋惜。故施國祁以洪武覆刻本校正南監以後各本的錯誤甚多,而自從百衲本《金史》問世以來,學界得以直接利用存世的大部分至正初刻本和部分洪武覆刻本,實為今日之幸。
附錄A
傳世至正初刻本《金史》一覽表
序號
所存冊數卷數
主要著錄文獻
現收藏地及編號
備註

四十冊,五十四卷:目錄上下,卷3、24-25、27、35-36、39-46、49-50、52-53、55-57、72、75-76、79-80、82-84、93-97、101-103、108、110-111、113-115、121-124、128-129、132、134-135。
《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
中国國家圖書館065號
晉府舊藏,中華再造善本之底本

三十三冊,四十三卷:目錄上,卷5、26、28-29、33-38、40-45、48、51-53、55-61、65-67、77、78、87-90、98-100、103、111-112。
《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
中国國家圖書館064號

七卷:卷1、3、12、72-75
《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
疑即中国國家圖書館0802號

四冊,四卷:卷31(闕第14頁)、32、76(闕第1-7、19頁)、77(闕第1-2頁)
《涵芬樓燼餘書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
中国國家圖書館7369號
晉府舊藏

一冊,卷次未詳
中国國家圖書館17935號

一冊,三卷:卷29(第6-8、11-12頁)、卷30(第3-10、13-14、16-19頁)、卷67(第1頁)
北京大學圖書館SB/915.7∕7878.2
晉府舊藏

一冊,所知有卷60第1頁、卷73末頁,其他不詳
《中國拍賣古籍文獻目錄》
不詳
晉府舊藏

一冊,二卷:卷57-58
尾崎康《日本國現在宋元版解題·史部(上)》
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
晉府舊藏
附錄B
《金史》卷五、卷六五諸本異文表
說明:表中頁數行數均據至正初刻本。至正初刻本用百衲本,據張元濟撰、王紹曾等整理之《金史校勘記》(2004),此二卷無修字情況;洪武覆刻本用涵芬樓本,今存中国國家圖書館,索書號為7368;補版頁用鐵琴銅劍樓本,亦存中国國家圖書館,索書號3391;乾隆殿本用光緒二十九年(1903)五洲同文書局影印本;其他各本均用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無關緊要的通假字、異體字如「群」與「羣」、「雕」與「鵰」之類不列,清代刻本中明顯的避諱字不列,道光殿本、江蘇書局本中涉及改譯少數民族語彙者不列。與至正本同者用「〇」表示,沿襲前一本異文者用「=」表示。
序號
頁數
行數
至正初刻本
洪武覆刻本
補版頁
南監本
北監本
乾隆殿本
道光殿本
江蘇書局本
卷五《海陵紀》
1
1
前5
第二子


=
2
2
後5
與海陵

奪此字
=
3
2
後10
遂弒熙宗

奪此字
=
4
3
後8
及母大氏

奪此字
=
5
3
後8
名徒單氏

奪此字
=
6
4
後1
北京留守卞







7
4
後1
周宋國王

闕此字

=
=


8
5
前6
兗為太尉




9
5
前7
尚書蕭玉



=
=
=
=
10
5
前7
為皇后

奪此字
=
11
5
前8
太師







12
5
後1
魏王斡帶


=
13
5
後1
之孫

奪此字
=
14
5
後2
尚書右丞相



=
=
=
=
15
5
後6
己丑


=
=
=
=
=
16
6
前1
若有妖異



=
=
=
=
17
6
前7
宋夏高麗


高麗夏
=
=
=
=
18
6
後3
以民事為念


=
=
=
=
=
19
7
前5
太官常膳



=
=
=
=
20
7
前9
詔中外


=
21
7
前9
以廣嗣續

奪此字
=
22
7
前10
語宰臣


=
23
7
後2
乣里等妻



=
=


24
7
後6
不术魯阿海


25
8
後1
唐括

闕此字



26
8
後9
恭之兄

奪此字
=
27
9
前2
禁百姓私相貿易

奪此二字
=
28
9
前3
兩路民夫

奪此字
=
29
9
前10
親選良家子

奪此字
=
30
9
後6
僕散師恭


=
31
10
前6
持杯校


=
=


32


=
33
10
後4
僕散師恭


=
=
=
34
11
後2
復命其子

奪此字
=
35
11
後8
獵于近郊

奪此字
=
36
12
前9
僕散師恭


=
=
=
37
12
後9
僕散師恭


=
=
=
38
13
前5
尚食官







39
13
前9
上親迎

奪此字

40
13
前10
某不孝


=
=
=
41
13
後9
乙巳朔


=
42
14
前3
木氷


=
=
=
43
14
後1
僕散師恭


=
=
=
44
14
後9
僕散師恭


=
=
=
45
14
後10
安氏閤女御




46
15
後4
存亡告身


=
=
=
47
15
後8
溫敦斡喝


=
48
15
後10
始置登聞院

奪此字
=
49
16
前4
初鑄銅錢







50
16
前5
十一月



=
=
=
=
51
17
前1
屯軍二猛安


=
=
=
=
=
52
17
後10
無不被害者

奪此字
=
53
18
前1
左丞张晖


=
54
18
前10
祈宰


=
55
19
前8
見田間

奪此二字
=
56
19
前8
穫者





57
19
後6
燕飲者非



=
=
=
=
58
19
後9
以近屬故杖貞七十

作「以貞近屬杖七十」
=
59
20
前1
以都點檢

奪此字
=
60
20
前2
癸巳



=
=
=
=
61
21
前7
溫都思忠


=
62
21
前8
僕散師恭


=
=
=
63
21
後5
從軍

奪此字
=
64
22
前1
仍命即宮中

奪此字
=
65
22
前3
僕散師恭


=
66
22
後6
由海道徑趨

浮海
=
67
22
後8
徒單合喜



=
=
68
22
後9
以俟後命

奪此二字
=
69
23
前1
詔皇后

奪此字
=
70
23
前8
及宗本

奪此字
=
71
23
後1
宋將王權

奪此字
=
72
23
後2
斬二百級

下衍「首」字
=
73
23
後3-4
夜焚其積聚

奪此二字
=
74
23
後4
遯去

宵遯
=
75
23
後5
武捷軍


=
76
23
後6
進階賞賚有差

行賞
=
77
25
前1
小底婁室



78
25
前8
剪刈忠良






卷六五《始祖以下諸子傳》
79
1
前8
子謾都

謾都本
=
=
80
1
前10
孫璋





81
1
前10
吳都補


=
=
82
1
後4
輩魯之孫

奪此字
=
83
1
後4
胡率之子

奪此字
=
84
2
前6
束里保者

奪此字
=
85
2
後9
皆天會十五年追贈

奪此八字
=
86
2
後9
胡論加古部


=
=
87
2
後10
畏烏春彊


=



88
3
前1
兵出其間

出兵
=
=
=
=
89
3
前1
以為重也

奪此字
=
90
3
前4
斜烈之女

奪此字
=
91
4
前3
烏骨出


=
=
92
4
後3
烏骨出


=
=
93
5
前2
世祖患之乃加意

奪此三字
=
94
5
前4
附於劾里鉢



=
95
5
前8
玄孫也

奪此字
=
96
5
後4
沂國公


=
97
6
前4
昃勃極烈


98
7
前8
推鋒力戰


=
=
=
=
99
7
後5
蠻覩卒



=
100
7
後7
喜周急人


=
=
=
=
101
7
後9
貞祐三年


=
102
8
後5
召諸部諸部皆至

奪此二字
=
103
9
前9
納粮涅孛堇


=
=
104
10
後3
通女直契丹漢字

前衍「能」字
=
105
10
後10
入留守府遂殺

奪此字
=
106
11
後1
任使於是

奪此二字
=
107
11
後1
宋人據原州




108
11
後5
璋使押軍猛安


=
109
11
後8
自以軍

前衍「而」字
=
110
12
前1
來報曰






111
12
前4
良久敗之




112
12
前4
宋兵

前衍「時」字
=
113
12
前7
撤其行馬


=


114
12
前10
奮擊之




115
12
後1
獲甲二萬


=
=
=
=
116
12
後10
璋軍陽卻


=
=
=
=
117
13
前9
率劉安

奪此字
=
118
13
後2
以强弓射之

作「射以强弓」
=
119
13
後3
墮溝壑者甚眾

作「狼藉墮溝壑」
=
120
13
後3
度澗追之

奪此字
=
121
13
後4
夾谷查剌



=
=
122
14
前2
璋急擊之

奪此字
=
123
14
前2
守秦州


=


124
14
後5
安化軍節度使


=
=
=
=
=
125
14
後8
璋為統軍使

作「以璋為使」
=
126
15
後9
六年昂

前衍「命」字
=
127
15
後9
都部降人


=
128
16
前2
諳版勃極烈


=
=
該文原刊《國家圖書館館刊》(臺灣)2016年第1期,此據作者原稿,注釋略。感謝任文彪博士授權發佈!
編輯:子涵
排版:大隱

推荐您阅读更多有关于“”的文章

文章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