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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校园两千年前,这位于公不一般,竟放犯人回家过年……-新锐大众人物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 作者 : admin | 分类 : 全部文章 | 浏览: 497次

两千年前,这位于公不一般,竟放犯人回家过年……-新锐大众人物
在郯城县城西关三街西500米的果园内有一座墓地,墓前有石碑一座,上书“汉于公墓”四个大字,左边是立碑时间:“康熙叁拾玖年仲秋谷旦”;右边是立碑人,“署理郯城事峄县知县赵节重立”。
据郯城县文管所工作人员介绍,1959年临湘一中,西关三街居民曾在于公墓南边挖地瓜窖时挖出了一块青石,似墓的一角,同时出土一把铁剑。在以后栽植果树等生产活动中又挖出各种陶器幻世梵天。根据考古发掘分析,这些出土器物恰与于公墓的时代相吻合。
《汉书·于定国列传》载:“于定国,字曼倩具银恩典,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吴彦凝,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

于公玻璃面具,东汉东海郯人,系汉相于定国之父任学峰,曾任县狱吏、郡决曹振升铝材。他精通法律,治狱勤谨严明,以善于决狱而成名。他在供职期间,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往往彻夜不眠,千方百计为受冤者寻求解脱之路,做到“求其生而不得李锡奎,而死者与我皆无恨也”。
当时,汉武帝为了扩大疆域,加重徭役,增收赋税,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与压榨,弄得民穷财尽,苦不堪言。至昭、宣二帝时,仍是凶荒四起,民不聊生。
于公为狱吏时,在押犯人多是因为逃避徭役或交不起官家的钱粮而被捕。于公对这些人满怀同情,总是尽量设法使之早日出狱,在饮食、住宿等方面给以照顾,让其少受折磨和痛苦。相传某年除夕前,于公见监狱中囚犯们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香妃三宝,想必是因为不能与家人团聚过年而愁苦。于是焦点反制宏,他冒着“私放囚犯该杀”的风险,慨然纵放犯人回家过年。他与犯人约法说:岁尽腊除赫德王妃,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家人团聚,我今天与你们约定,魏哲鸣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过年,年后初三回来,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归或私自逃走,当加倍治罪。犯人听后,无不欢欣感动。正月初三,犯人全部归来,果然不负于公所望。
于公为管狱小官,月俸汉秩不过八斛,但他公正廉明,不置私产怀集领域网,终身只有茅屋数间,生活仅得温饱。他对子女要求却非常严格,对其子定国,常常课以法学,并联系自己一生的治狱经验,让其精心研究,最后终于学有大成。
于公光明磊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心如明镜。有一年,于公家乡的里门倒了,族里人要重修生化王朝,于公说:“里门再盖要高大一些张若涵。”众人问其缘故苗洛依,他说:“我一生治狱,没造成一起冤案,虽终身贫穷,但子孙必有兴者,定有安车驷马出入其门。”
于公死后,他的儿子定国继父职仍为县狱吏,郡决曹。因为他少年学法精深,并受其父熏陶,造诣颇深。任职期间,恪遵父训,治狱更加勤谨,政绩卓著,声闻遐尔,故而屡被升迁,由狱吏而廷尉黑道校园,终至大丞相,封西平侯。其孙于永以孝行闻,官至御史大夫。
而于公的清廉有能成了郯城人的一笔财富,百姓们用不同方式纪念这位老乡,同时寄托自己对廉能兼备官员的期盼梅威瑟炫富。在郯城清乾隆二十八年《重修郯城县志》中载:“于公宅在县西二十里高大社,因于公高大其门,故社以之名崇华中医。”“驷马亭在县西十八里马头镇,为汉于公建,今废。”
编辑 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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