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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投资严监管下还能坚持多久? 虚拟币诈骗、传销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鹿头社
时间:2018年04月30日 | 作者 : admin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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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下还能坚持多久? 虚拟币诈骗、传销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鹿头社
当下,虚拟数字货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所面临的境地大相径庭,在争议中市场热度居高不下。在此情况下,“蹭热度”的假币也随之而来,以虚拟货币为幌子,从而进行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凸显。
当下,虚拟数字货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所面临的境地大相径庭,在争议中市场热度居高不下。在此情况下,“蹭热度”的假币也随之而来,以虚拟货币为幌子,从而进行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凸显。
多花样“虚拟货币”引关注
3月26日,国家审计署在其公众账号上转载了一篇名为虚拟货币的审计方法一文,此文披露了当前四种通过构建虚拟货币概念却另有所图的主流运作手法。
第一是构造虚拟货币,涉众诈骗特征明显。通过审计抽查60家平台发现,实际全部不具备其宣称的技术和任何货币功能,所谓的“币值”均由平台自行随意操控。
第二是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仅2015年以来,虚拟货币市场至少经历了“互助盘”、“挖矿机”、“拆分盘”等运作模式。
第三是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集中控制少数个人或公司账户吸纳、转移资金,又通过互联网媒介建立传销网络扩大集资规模。此类手法通常同时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第四是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与地下钱庄紧密相连。现实生活中,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服务器往往放置在境外,即境内行骗、境外数钱蛇王你好坏,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在利用虚拟货币向社会公众募集大量资金后,幕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将资金转移出境,手法隐蔽,十分不利于监管。
俗话说:“只要站在风口,猪都能飞上天。”据期货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裁判文书网所公示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件多达180余件,涉案总金额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
在“芳草币链天”的当下,为处置热炒“虚拟货币”所诱发的风险问题,1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部署会上,包含“虚拟货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中远投资。3月28日济南泉方,主管货币金银、数字货币等领域的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反假货币工作机制,加强人民币相关收藏品市场管理,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
对于范一飞的表态,一位虚拟数字货币市场资深研究员向记者解读道:“关于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是放在了‘反假币’、‘加强人民币相关收藏市场’的语境下来统一提及,这进一步明确了一个信号,如果我国从国家层面推出数字货币,实际上类似的数字货币,如果不是央行发行的,就可以定义为‘假币’。”
河南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樊钟灵向记者解读道:“看到央行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释放出关于整顿清理虚拟货币的信号。可以预测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极有可能会采取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在内的一系列监管措施龙魔传说。”
不怕死的“小强”铤而走险
全球数字货币的投机者超过半数以上是我国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一个泛滥成灾的币圈环境所蕴含的风险是巨大的。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当下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呈高压态势,但依旧有不怕死的“小强”铤而走险,游走在风口浪尖处。
记者在一名为“币圈免费领”的微信群里发现关于数字虚拟货币的广告层出不穷。“刚出一秒,速度速度!!!IOT物联币免费注册认证后(不需要上传身份证)送5台入门矿机(产币75枚)。4月25日前直推5人小邋遢舞蹈,通过这5个人再间接推广25人可以免算力,自动升一星会长,享全球交易20%分红。4月25日前升级一星会长晨鸿信息,建微信群满100人奖励标准型矿机(产币75枚),限量5000台。4月25日前租用矿机,返还20%物联币,限量1000台。”一微信名称为“以梦为马”的群友高频率地发送着此消息。
这种拉人头的营销方式会靠谱吗?记者通过打开称谓是“以梦为马”群友提供的注册链接时发现蹂情,注册需编辑一串数字发送到私人手机号码上。这不禁让人生疑,通常在平台注册账号的验证码都是系统自动生成发送至手机,而IoT物联币如此做法让人望而却步。
还未来得及从IoT物联币的害怕中走出,一款号称全球酒文化数字资产——酒链(WBC)的宣传广告吸引了记者的眼球,一位酒链(WBC)的推广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酒类商城只兑换正品好酒,不私募不认购,只有免费挖矿和市场交易买卖,平台不碰一分钱。我们直接对接以太坊(ETH),随时兑换以太坊(ETH)全球消费,只做免费送币和内外盘交易,让更多的人靠区块链赚钱。”
单听上述推广人员的介绍还是挺靠谱的,并未发现有什么毛病。推广人员继续说道:“现有优惠政策奖励,市场超级火爆。WBC不上交易所,在会员后台拥有自己的交易中心。在5月1日之前注册,即可领取2个微型酒窖,25天产18个WBC币。推广10人,团队200人,送小酒窖(88个币)。推广50人,团队500人,送两个小酒窖(176个币)。推广300人,团队5000人,送中酒窖(999个币)乌龙学院。大团队还有机会获得大酒窖(9999个币)奖励。”
怎么又是拉人头营销,团队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呢?WBC的推广人员介绍道:“团队人数就是你的直推人员发展人数,都算为你的团队。”听其这么一说,熟悉的传销模式映入眼帘,很难不把其往被曝光的“传销币”上联想。不止如此,记者调查酒链(WBC)的公众号“酒链资讯”发现其认证主体为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酒链让人疑惑满满。
轰动一时的“恒星币”想必都不陌生,记者通过梳理“恒星币”传销案发现,IOT物联币、WBC的模式和其神似。恒星(国际)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系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恒星币是该组织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查阅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书可以了解到,被告人何某通过线下介绍宣传恒星币,吹嘘恒星币的投资收益及发展前景,引诱他人注册成为恒星币会员并投资购买能挖掘恒星币的“矿机”,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及销售矿机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另有被告人刘某通过创建微信群,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了50名直推下线,并能获得直推会员挖掘恒星币的10%的奖励,随后这50名直推下线继续发展,一共发展了12个层级共计1728名下线人员加入这个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
通过与恒星币的模式一对比,IOT物联币和WBC到底何路货色,想必不言而喻。
投资者需时刻保持警惕
类似上述模式,并不容易发现是什么公司在运作的虚拟货币平台。记者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新的名称出现:“瑞波币(XRP)空前绝后史无前例的模式真正实现双赢+保障盘龙血煞,团领导人有保底工资8000元以上、五险一金、签订正式合同。免费注册特大赠送 (叠加合计43台微型矿机),直接推广300人赠送XRP矿机20台(小微型)自己激活运行,直接推广100人赠送XRP矿机12台(小微型),直接推广60人赠送XRP矿机6台(小微型),直接推广30人赠送XRP矿机3台(小微型),直接推广15人赠送XRP矿机2台(小微型)。”
不止如此,BTM比原链、天使链等多个名词换汤不换药般刷新着人们的眼球。这种无需上传任何照片,没有真实公司名称,唯一清楚的就是免费注册完善资料领取矿机运行,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就能赚钱 ,最后做推广,人越多你所享有的权益最大。
一位反欺诈人士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正是这些所谓的免费注册让人产生反正注册也没有坏处的心理,才上了贼船,导致最后被‘割韭菜’。”
樊钟灵告诉记者:“这些平台利用的就是投资者的这种投机心理,甚至说是利用部分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幻想,人为制造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待到开盘,平台和组织者便集中抛售套现,随后把平台关闭南瓜酥条,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而平台组织者到其他地方包装出一个新的产品,按照同样的套路,再进行新一轮行骗。”
据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负责人李旭阳透露,利用所谓的区块链概念搞的代币、虚拟币中东升伟业,非常活跃的代币有2000多种,传销平台已经超过3000多家李一飞。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随着虚拟经济、金融创新日益活跃,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的传销活动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有上百个这种模式的资金盘出现问题,数百亿元的资金被骗,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其实单纯从概念上来说,虚拟货币是一项非常先进甚至伟大的创造。但是目前被一些投机者和行骗的人违法使用,当成了诈骗工具,导致整个行业乌烟瘴气。樊钟灵提醒道,在现阶段虚拟货币领域还没有建立规范化管理体制之前,不要轻易涉足虚拟货币投资领域,更不要听信任何平台的允诺和利诱,保持充分警惕,切忌盲目跟风。
相关阅读:
虚拟货币传销诈骗花样繁多 一年涉案达上千亿
[2016年以来裁判文书网所公示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件多达180余件,涉案总金额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
虽然近期包括美国、韩国、中国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连续对虚拟货币所带来的风险作出警示并提出相应监管措施,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依然居高不下,整个市场仍然高烧不止。
在此情况下,众多不法分子也不惜一切代价,利用虚拟货币为幌子,进行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公安部发文称将联合工商总局重点查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并称此类案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研究所所长、教授王俊民对第一财经表示,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犯罪行为本质上与其他传销诈骗犯罪相同钢兵,鉴于虚拟货币具有可兑换性,或可转换为实际货币,利用虚拟货币诈骗,更具有真假难辨的特征。犯罪分子只是利用普通老百姓(61.320李婉钰, 0.15, 0.25%)知识上的空白,虚拟货币是用于诈骗的一个噱头。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裁判文书网所公示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件多达180余件,涉案总金额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其中90%的案件属于通过发展下线进行各类传销活动。
五花八门的“传销币”盛行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90%属于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层级推销的传销案件,上百名涉案人员均以组织或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亚洲币”、“中华币”、“米米币”、“中富通(31.980, 0.18, 0.57%)宝币”、“恒星币”、“维卡币”、“龙币”、“U币”、“善心币”,还有德国某基金开发的二代虚拟货币“利物币”等花样繁多,令人瞠目结舌,但其中的传销“套路”,通常趋于一致。
通常,犯罪分子会通过建立微信群、现场讲解等方式,组织、领导以推销虚拟货币,或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此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从下线处获得返利,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王俊民分析称,虚拟货币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犯罪的区别在于犯罪的直接对象不同。普通诈骗对象为现金货币及财物,虚拟货币犯罪对象则为表现形式各异的虚拟货币。
以“恒星币”传销案为例,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书里均涉及这一币种,可见此类传销地域传播性很强。恒星(国际)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系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恒星币是该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参与者在网站内以“挖矿”、提成或买卖恒星币的方式获得利益。
李冠廷
被告人何某还通过线下介绍宣传恒星币,吹嘘恒星币的投资收益及发展前景,引诱他人注册成为恒星币会员并投资购买能挖掘恒星币的“矿机”,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及销售“矿机”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另有被告人刘某通过创建微信群,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了50名直推下线,并能获得直推会员挖掘恒星币的10%的奖励,随后这50名直推下线继续发展,一共发展了12个层级共计1728名下线人员加入这个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据警方调查,恒星币传销组织涉案人员总计1400余人。
除了涉案人员众多,一些案件的涉案金额也巨大。在江苏省连云港(4.700, 0.01, 0.21%)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U币”传销案中,多起案件并发,截至案发,会员投资金额总计740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4年以来,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U币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宣称U币项目合法经营并受监管,投资U币项目具有升值前景,同时以投资者发展下线会员,按照层级顺序可获取动态利益,引诱投资者不断发展下线。具体模式为:投资者缴纳人民币3500元、7000元、35000元、70000元、350000元不等的投资款后,可注册为网站“一星”至“五星”会员。
第一财经此前还报道过一起维卡币传销大案,仅仅因为穿上了比特币这件高科技“马甲”,犯罪分子跨境诈骗金额高达159亿欧元(折合人民币1270亿元)。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监测发现,国内目前进行交易的此类传销平台总计超过3000多个,涉案金额巨大。
假理财、代购及诈骗防不胜防
除了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之外,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还包括发售相关理财产品;以“国内买不到,只能去海外买”为由代购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更有甚者直接在网络上以卖“虚拟货币”为名虚拟完美,对亲朋好友实施诈骗。
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就简单粗暴地做起了“代购”莱特币的买卖。他在微信群中看见陆某想要购买莱特币,便谎称可以帮助陆某购买价值50000元的莱特币。此后,在收到陆某的转账后,又谎称已将价值50000元的莱特币转入陆某账户战云界,并伪造两张虚假的转出截图蒙骗陆某,后一直以系统太慢为由欺骗拖延。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则案件中,投资人在没有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后就投资虚拟货币“利物币”理财项目,此后血本无归。
该投资项目对外宣称,利物币是德国磐石基金开发的第二代虚拟货币,如果要投资利物币,投资者可以进入利物币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申购,一名投资者最少要交600元人民币才能获得购买1000枚利物币申购激活1台矿机的资格,每天1台矿机可以产生25枚专属于自己的利物币。利物币以0.6元价格出售给自己的上下级从而获利。
另有名叫“中富通宝”的理财项目,对外声称“能保本、赚钱快”,进入乡镇、村庄等消息闭塞地区宣传,诱骗村民通过“中富通宝币”进行“投资理财”,并以“返利”为由诱导村民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发展亲朋好友一起“发大财”,使得村民们最终血本无归。
多部委联手重拳出击
针对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网络诈骗日益猖獗,公安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表示将与工商总局联手,重点查处四类网络传销活动宋北杉,其中就包含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
公安部表示,近年来,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张养浩传,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涉案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王俊民表示,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防范被骗,关键还在于杜绝贪财心理。公安机关加强对类似犯罪的打击,有关部门加强对虚拟货币监管及宣传,将有效提高社会防范意识。
以公安部官网公布的一则“虚拟货币”特大传销案为例,2016年江苏徐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黄金积分”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冻结、暂扣涉案资金3.8亿元。警方发现市民魏某以购买“全球兑”购物券赠送“网络黄金超级积分”(下称“ES”)为幌子,在“全球共赢商业积分控股集团”会员发展平台上发展会员300余人,注册账号1659个。
“随着会员的增多,需求量增大,ES就会升值,投资人可以将手里的ES出售赚钱。但是,只有上涨5%,才可以解冻相应上涨的部分并予以出售。这样的结果是,前期1元等于1个ES,投入7000元可以买7000个ES,当ES升值成5元,后期的投资人再投资7000元,实际只买到了1400个ES,后期加入的投资人所投资金就被前期投资人赚走。”另一名涉案人员在供述中如是说。
随着ES价格越高,项目吸引力就会下降,交易流动性也会减弱,ES的涨幅就减缓。根据“上涨5%才可解冻提现”的规定,后期投的钱就被套死了。犯罪嫌疑人董某交代,“很少有人能够从中获利,基本都是钱一进来就出不去了”。
虽然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传销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连续侦破“善心汇”“五行币”等一大批全国性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初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猖獗蔓延势头。但公安部也表示传销犯罪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蔓延,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来源:期货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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